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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家具行业整治标准
政策法规   发布者:阿文   时间:2014/6/20   来源:本站资料   点击:1275 次
        一、企业建筑合法。家具生产行业用于生产、仓库、办公、住宿的建筑,需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通过消防部门建筑设计审核(设计备案)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1998年9月1日以前建成的厂房,可以不办理消防审核验收程序,但其建筑情况应符合当时建筑规范要求并提供县土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
        二、企业建筑耐火等级。家具生产行业的所有建筑物及建筑构件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达到相应耐火等级,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规定确定的检测合格的材料。
        三、建筑物防火分区达到要求。家具行业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设立防火分区,不得随意破坏、扩大、变更防火分区。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生产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底下、半地下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500
500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一、二级与三级厂房(仓库)之间不应小于12m,三级与三级之间不应小于14m;防火间距不足的应在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采用防火墙。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家具厂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家具厂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选用4kg及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按每50m2不少于一具进行配置,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公共部位;应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严禁“三合一”厂房、仓库。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五、设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企业内部应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家具企业内严禁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仓库的家具企业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场边设置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地,回车场地面积不小于12m×12m。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小于两个且两个相邻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安全距离(m)
生产类别
耐火等级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一、二级
三级
80
60
60
40
40
30
 
        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表的规定计算。当每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1m。
 
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指标
厂房层数
一、二层
三层
≥四层
宽度指标(m/百人)
0.6
0.8
1.0
 
        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32m的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室外楼梯2m范围内不得开设门窗孔洞,楼梯净宽不小于0.9m,扶手高度不小于1.1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行为。
        七、明敷的电气线路应套用阻燃或金属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不合格和破损的开关、电线、灯头、插座等电气产品,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电气线路应安装匹配的空气开关。
        八、厂房及仓库周边严禁随意搭建临时厂房(仓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九、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家具生产行业企业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部位、特种工种需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厂区内动用明火管理审批制度,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保养管理制度,火灾隐患公布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灭火疏散预案,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定消防宣传责任人,开展每季度不小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灭火疏散演练,组织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收看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企业内部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建立专项消防安全公告公示栏,公布企业内部消防安全有关事项。
        十一、积极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涉及有消防控制室的企业,消控室值班人员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值班,每组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建议每个企业配备六名取得上岗证的值班人员,可以实行轮班制度。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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