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协会对产品仿样事件进行调解处理。玉环国森家具有限公司、玉环金林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出席调解。
胡再富指出,经调查核实,玉环金林家具有限公司仿样抄袭玉环国森家具有限公司产品F—15B做的10张白坯床,4月1日调解后至今未整改,为遏制、查处和打击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协会再次调解处理产品仿样事件,切实保护创造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中,双方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调解处理如下:
1、玉环金林家具有限公司把10张白坯床送到玉环国森家具有限公司,国森公司对10张白坯床的干燥程度等进行检测,若符合标准的,折价收购。
2、若检测后不符合标准的,国森公司对这10张白坯床进行整改,整改好后送还给金林家具有限公司。
3、金林家具有限公司不能原模原样仿制他人产品,若客户提出要做谁家企业的产品,应予以制止。
4、金林家具有限公司可为大企业加工,保证产品的质量,维护玉环家具品牌的效应
最后,协会副会长胡再杏强调,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玉环的家具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