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培育扶持港口发展已成为全国港口发展的普遍现象。近年来周边港口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面对当前港口竞争激烈、复杂形势,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大麦屿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意见》。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按照“稳定存量、激发增量,培育3年、突破重点”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开放口岸优势,调动各方力量,进一步促进大麦屿港开发开放,推动集装箱支线港、大宗散货中转港、台贸港和港口物流中心建设。
《意见》共有9条,三大部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航运企业、码头企业、货代企业、出口企业采取相应的奖励和补助政策,要求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对进出口货物到港、申报、查验、装卸、疏运、离岗等整个通关过程要积极履行职能,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服务,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