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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不发达成员(LDCs)在WTO原产地规则委员会会议上,敦促WTO成员进一步实施2013年12月达成的关于最不发达成员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巴厘部长级会议决定。WTO成员还同意发起一项“教育运动”,以更好地理解国家层面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对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
孟加拉国在会上表示,其认为单一的给惠国原产地规则系统要好于其他系统。但是,也有“明确证据”表明,在一定条件下,反映当前全球价值链和商业活动的原产地规则的改革能够为最不发达成员带来积极的效果。有一些最不发达成员表示,优惠原产地规则是其巴厘会议之后的主要工作,现在正是需要解决实施2013年巴厘决定的时候。
加拿大认为,其原产地规则体系与巴厘决定的指示基本一致。欧盟表示,将在不久后向最不发达成员提出的6个问题予以答复,并期待与最不发达成员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美国指出,针对最不发达成员恢复实施普惠制的法律正处于美国国会的通过程序。中国则强调了其免税的福利计划,2015年一季度,自最不发达成员的进口已经增长了27%。
(罗 蓉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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