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拉各斯经商室敬请领区内中国公司和个人提防汇款诈骗和洗钱 |
|
外贸预警 发布者:阿文 时间:2011/11/8 来源:商务部 点击:1220 次
|
|
近期,我室接到多家中国在尼企业和个人报案,称被当地诈骗分子利用与我公司或个人合作将中方款项以美元币种汇款回中国进行诈骗或洗钱。此诈骗方式有二,一是中方在中国账号外泄,诈骗分子从第三国将美元打到中方账上,之后会有多家公司索要,所谓“原告”通过当地警局将中国公民拘留,押往拉各斯国际刑警中心关押,受害人往往被勒索退还双倍以上的汇款金额。二是诈骗分子压根未向帐上汇款,会突然有人持汇款单中方索要。 鉴此,我室请领区中国同胞和企业加强对尼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守法经营,切忌因贪图一时小利,将公司账号透露给外人。对不可靠雇员不要让其接触现金或安排汇款事宜。如果您已将银行账户等信息透露给疑似诈骗份子,请立即停止相关合作并通知相关银行或报警。如遇紧急情况,请致电我室电话2700266、2700299或总领馆领保值班电话08056666116。
|
|
| 相关信息: |
上一篇:商务部提醒企业和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11/11/8 下一篇:中国驻哥伦比亚使馆经商处特别提醒——网络诈骗 2011/11/9
|
|
|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返回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