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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与摩洛哥做贸易应规范操作,采用L/C付款方式
外贸预警   发布者:阿文   时间:2011/12/19   来源:商务部   点击:814 次
    近来,我国内多家出口企业在与摩洛哥的贸易中因付款方式不妥或被骗,或货物抵港后因各种原因客户拒绝付款提货,造成出口企业经济损失。
  如我某出口企业接受客户30%T/T预付款和70%T/T后付款的方式,结果收到30%货款就发货,客户提货后不付余下的70%货款。
  又如我某出口公司过期交货,客户的L/C过期,改用D/P方式付款。货抵摩后,客户以因延期交货为由,拒绝到银行赎单,导致货物长期滞港,不得已降价出售。
  摩洛哥实行外汇管制,客户难以做到T/T, 建议要求客户开立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摩各银行资信总体较好,信用证付款风险较小。但要仔细审证,如有不可接受的条款,必须要求客户更改;如交货过期,应要求客户展证,避免出现不符,影响结汇,遭受损失。
  同样,我公司从摩进口,也应采用L/C付款, 切勿T/T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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