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温馨提示:与摩洛哥做贸易应规范操作,采用L/C付款方式 |
外贸预警 发布者:阿文 时间:2011/12/19 来源:商务部 点击:814 次
|
|
近来,我国内多家出口企业在与摩洛哥的贸易中因付款方式不妥或被骗,或货物抵港后因各种原因客户拒绝付款提货,造成出口企业经济损失。 如我某出口企业接受客户30%T/T预付款和70%T/T后付款的方式,结果收到30%货款就发货,客户提货后不付余下的70%货款。 又如我某出口公司过期交货,客户的L/C过期,改用D/P方式付款。货抵摩后,客户以因延期交货为由,拒绝到银行赎单,导致货物长期滞港,不得已降价出售。 摩洛哥实行外汇管制,客户难以做到T/T, 建议要求客户开立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摩各银行资信总体较好,信用证付款风险较小。但要仔细审证,如有不可接受的条款,必须要求客户更改;如交货过期,应要求客户展证,避免出现不符,影响结汇,遭受损失。 同样,我公司从摩进口,也应采用L/C付款, 切勿T/T付款。
|
|
相关信息: |
上一篇:全球银行业正在遭受欧洲危机冲击 2011/12/19 下一篇:俄专家预测未来几年俄经济将陷入衰退 2011/12/20
|
|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返回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