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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驻加纳使馆经商参处 |
外贸预警 发布者:阿文 时间:2011/12/22 来源:商务部 点击:7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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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处接到国内不少公司的业务咨询,内容大致是加纳某企业以政府采购、政府工程承包或政府冻结资金为由,希望与中国企业合作,并要求中国企业支付各种名目的费用。有的中国企业希望我处核实业务的真伪,也有部分中国企业因此上当受骗,受骗金额甚至高达数万美元。 现将该类骗局的主要特点介绍如下: 1、中国企业突然收到加纳某企业或某个人的电子邮件,称该企业或个人代表加纳某政府部门(如内政部、财政部、中央银行、监狱管理局、西非经济共同体等)采购大量物资,或承揽某项大额工程,或掌控已经冻结的大额非法资金,条件非常优惠,并请中国企业填写申请表,并附上所谓的加纳政府部门文件。 2、一旦中国企业填写了申请表,加纳骗子企业会回函中国企业,表示中国企业需要交纳申请费、企业注册费、资料费或律师费等名目众多的费用。一般先要求交纳一笔费用后,再要求交纳下一笔费用,金额在200美元至数千美元之间,累计费用往往超多数万美元。 3、也有部分中国企业在提交申请表后应邀到加纳考察,他们一般在入境后即被加纳骗子企业控制,并要求交纳上述各项费用。 4、在收到中国企业交纳的各项费用后,有的骗子企业就消失了。也有部分骗子企业不断要求中国企业交纳各种费用,直到中国企业明白上当受骗。 针对以上情况,我处建议如下: 1、我国内企业应当遵循正常的国际贸易和国际工程承包惯例和程序,慎重对待这种突然而至的“好事”。 2、在收到加纳企业的有关合作要求后,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有关机构对加纳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可投保出口信用险。 3、也可要求加纳企业持其企业注册证书和相关材料到我处认证。我处地址:8 Agostino Neto Road, Airport Residential Area, Accra。电子邮件:gh@mofcom.gov.cn。 4、对于不能到我处认证的加纳企业,我国内企业应当及时终止业务联系。
驻加纳使馆经商参处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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