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重点用能企业:
为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2〕42号)规定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玉环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紧紧围绕年度节能降耗责任目标,优先支持能直接形成节能降耗能力的短、平、快项目,尽快形成节能量,坚决打好节能攻坚战。
2、鼓励列入国家和省推广导向目录以及企业自主研发的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3、以工业领域为主,兼顾公共领域,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导向作用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重点
1、节能项目:主要包括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冷热电三联供、节约和替代石油等项目,以及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写字楼)、学校、医院及其他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
2、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项目
3、工业节水项目:中水回用等节水改造项目。
4、节能节水研发推广应用项目:研发机构、企业等开发先进的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经鉴定验收后在玉环县域内推广应用3家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1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节水量达到1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本县区域内依法纳税企业和单位,且项目实施期间无涉税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经县经信局备案确认的节能或节水项目。
3、于2011年1月1日以来开始建设,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并运行的节能、节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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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业用能企业和公共领域实施的节能设备投入资金须达到5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达15%以上、年节能量达到30吨标准煤以上。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项目,投资金额须20万元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1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节水项目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且节水率达60%以上、年节水量达到1万立方米以上。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玉环县节能(节水)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2、玉环县节能(或节水)项目备案申请表(申请表可在“http://www.yhjm.gov.cn→网上办公→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表中设备投资金额应按实际已开具发票计算);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项目实施报告;
4、项目投入改造前和改造后企业(单位)能源消耗对比分析及相关证明材料;
5、涉及开发先进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项目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6、节能节水设备投入发票(须有税务部门认证2011至2012年期间开具)复印件;
7、玉环县节能降耗项目补助验收表;
8、项目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9、201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10、2011年度、2012年1-10月份公司水、电、煤等能资源消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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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中节能量、节水量的确定必须提供充分依据、经过严格测算,间接节能量、节水量不算在内。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县财政其他专项已作安排的不重复安排。请各企业于2012年11月6日前将资料整理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同时送至县经信局能源与资源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受理联系电话:80717273、87222032。
附件:1.玉环县节能(节水)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项目实施报告的主要内容;
3.玉环县节能降耗项目补助验收表。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环县财政局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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