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欧盟公布修改后的进口优惠项目——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GSP),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新普惠制的受益国降至89个,以确保针对最需要优惠的国家,此外对执行国际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及良好管理条款比较困难的国家提供更多支持。
目前的普惠制将于2014年1月1日前到期,经济体有1年适应新机制的过渡期。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制定了更严格有限的产品扩大范围和优惠幅度、普惠待遇新申请更长的转型期、将特殊保障措施扩大到乙醇及平纹纺织品。
新普惠制涉及的89个国家中49个为BEA项目(Everything But Arms)下最不发达国家,40个是其他低收入和低中收入伙伴。
49个最不发达国家包括33个非洲国家,10个亚洲国家(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老挝、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东帝汶、也门),5个太平洋国家、1个加勒比国家(海地)。由于竞争对手退出普惠制,这些国家的出口产品将享受更多机会。
其他低收入和低中收入伙伴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玻利维亚、中国、佛得角、哥伦比亚、刚果共和国、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格鲁吉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尼、伊朗、伊拉克、吉尔吉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群岛、蒙古、瑙鲁、尼加拉瓜、尼日利亚、纽埃岛、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萨尔瓦多、斯里兰卡、叙利亚、塔吉克斯坦、泰国、汤加、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由于竞争对手退出普惠制,这些国家的出口产品将享受更多机会。
不再享受普惠制优惠的33个国家(地区)属于欧盟领土因而不需要普惠制。
还有34个国家享受欧盟与普惠制优惠相似的其他贸易安排,包括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或自动安排(例如经济伙伴协议的市场准入规定或西巴尔干地区国家的特殊机制),其中泛欧地中海有6个国家,加勒比地区有14个国家,东南非有3个国家,亚太有1个国家,经济伙伴协议市场准入规则有8个国家;其他的包括墨西哥和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