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澳大利亚内政部长Jason Clare再次任命Stephen Skehill为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复审官。
2012年11月27日,澳大利亚修改有关法规,将原仅有1名贸易措施复审官改为至少有3名成员的贸易措施复审小组。该法规将在自2012年12月13日起的6个月内正式实施。
贸易措施复审官是澳大利亚总检察院中专门的独立申诉机构或行政复议机构,其职责是,应当事人的申请,对部长和海关关长作出的一些可复审的决定(主要包括征收最终反倾销税、不予立案、终止调查和税率计算等方面的决定)进行行政复议。